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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離職模板網(wǎng) > 新聞中心> 離職證明丟了可以到原單位補辦嗎?離職證明丟了可以到原單位補辦嗎?
很多員工在入職新單位的時候,公司會要求出示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代表你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已經(jīng)結束。有時我們會因為某種原因,將離職證明丟失,那么,離職證明可以補辦嗎,和解除勞動合同有什么區(qū)別呢?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離職證明的作用
在原公司離職前,可向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因為在下一份工作中或許會用到。
1、新公司會在試用期時讓你提供原公司的離職證明,這也是在法律上保護其本身的權益。(有的公司不需要)
2、如果養(yǎng)老保險手冊在原公司離職前被丟,但沒有補辦,在新公司補辦養(yǎng)老保險手冊時,需要向有關部分提供原公司的離職證明。
3、其他情況下需要提供離職證明。
第二,勞動者離職的法律規(guī)定
1、按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例外。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離職證明是可以補辦的
離職證明應該在你辦完交接手續(xù)離開公司的時候公司出具,如果丟了,需要辦其他事,和原單位協(xié)商寫個申請,讓原單位補一份離職證明,如果原公司拒絕補開,可以百度搜索【離職模版網(wǎng)】進行補開,一般1-2天內(nèi)完成。
第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與離職證明的區(qū)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1、離職證明,是表示是員工自己主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書,是表示用人單位和員工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3、其二者的區(qū)別是在與勞動補償方面會不同。
例1: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崗位為,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起于年月日,共年個月。因(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2),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規(guī)定,本單位于年月日終止(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月日
注:本證明書一式四份,原合同雙方當事人、失業(yè)保險機構、社保經(jīng)辦機構各一份。
例2:離職證明
茲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xiàn)?,F(xiàn)因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xù)。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蓋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