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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離職模板網(wǎng) > 新聞中心 > 企業(yè)新聞> 7月離職年假可以休幾天呢?7月離職年假可以休幾天呢?
離職時,有一個問題容易被大家忽視,就是離職或者被辭退時,如果還有沒休的年假和加班補休假如何處理。
年假初看上去好像沒什么所謂,但因為其可以折抵300%的日薪,有時還是挺可觀的。比如說有7天年假未修,按照300%算,分分鐘能多拿一個月工資呢,所以知道這里面的道道一點壞處也沒有。
涉及到這個年假和加班補休假,兩個背景知識離職模版網(wǎng)覺得大家得搞清楚。
1)年假的天數(shù)和享受年假的資格;
2)年假和倒休假的支付標準;
1、年假的資格和相應天數(shù)
畢業(yè)第一份工作滿一年后,勞動者就享有休年假的權利了。
工作前十年是每年享有5天年假,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特意在這里提醒大家,很多公司聲稱不管勞動者工齡多少,只要入職不滿一年就沒有年假。實際上,勞動法并不是這么規(guī)定的。
年假不是按照司齡算的,而是按工齡,只要工齡滿一年以上就有權享受年假待遇。
入職新公司,需要按照入職時間抵扣掉未在本單位提供勞動部分的年假。比如工齡3年的勞動者于今年3月1日入職新公司,那么今年度年假應該按照4天計算。
法律依據(jù)在這里,需要的直接拿去引用: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三條
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shù)根據(jù)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2、離職時,年假和倒休假該怎么處理?
第一步,咱們得先算算有多少年假。
應當按照本年度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無需支付。
感覺說得有點繞?沒關系,咱們用例子說明:
拿2020年舉例,假設勞動者工齡5年,依法共享有5天年假;該勞動者6月1日提離職,7月1日是其最后工作日,那么就是用1-6月的總天數(shù)183天÷365天X5=2.49天。因為不足一天的不折算,所以2020年該勞動者應享有2天的年假。
知道了有多少年假后,如果是提前30天的情況(勞動者主動提離職或單位提前通知裁員),因為尚有30天的時間才能離職,用人單位都會選擇安排勞動者把未休的年假和加班倒休都相應抵扣掉,從30天里減,勞動者可提前離開。
如果是未提前30天通知的裁員,或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立即解除合同的情況,用人單位就得把沒休的年假和倒休假折算成工資支付給勞動者了。
年假是按照300%的日工資支付,這一點跟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是同等待遇;
有人問這種情況是不是總計應該發(fā)400%,即平時的100%加這個300%?不是的,一共就只有300%。
加班費的支付就要具體看加班的性質嘍:
1)普通工作日加班的,支付標準不低于工資的150%。
2)周六周日加班的,不能安排補休的則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報酬。
3)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報酬。
這里的日工資計算相對簡單,直接用月薪除21.75就可以。
敲黑板,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是不可以換倒休的哦,只能支付300%的工資。
3、什么時候員工無權休年假
最后加個餐,給大家補充下勞動者無權休年假的情況,雖然少見,但也有用: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文章中所涉及的其他法律依據(jù)放在最后了,供有需要的小伙伴來參考:
《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jīng)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shù)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shù),應當在本年度內(nèi)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款規(guī)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shù)。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shù)不再扣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