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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離職模板網(wǎng) > 新聞中心> 簡單的離職證明模板怎么寫?簡單的離職證明模板怎么寫?
是不是年終歲尾了,離職成了常態(tài)?!問得多了,急就一篇,將就著用。只是,越來越覺得,簡單就好!
一、要不要給離職證明?必須的。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nèi)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zhuǎn)移手續(xù)。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yè)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yè)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告知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個書面證明,俗稱“離職證明”。要給不?要!不給,要賠。)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處理。也就是說,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人社部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guī)定》第十九條中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離職證明,咋寫?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咋整?只寫必要項“四要件”,即:工作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期限。這些均屬于對勞動合同履行情況的客觀描述,一般不會引起爭議。)
三、評價可以寫不?
《就業(yè)促進法》第三條規(guī)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yè)和自主擇業(yè)的權利。(能力,品行?你別瞎影響人家就業(yè)、擇業(yè)。一切主觀的,都別寫。寫歪了,對勞動者造成了損害,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模板:
離職證明
茲證明 先生(女士)(身份證號:4*********,自202*年*月 * 日至202* 年*月*日在我司就職,最后一期勞動合同:自202*年*月 * 日至202* 年*月*日,最后工作崗位為***。公司已與其于 年 月 日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并已辦妥相關離職手續(xù)。
先生(女士)離職之日起,一切行為均與本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章)
2***年*月*日
《離職證明》領取聲明
本人已收到上述內(nèi)容的離職證明,并確認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對于勞動合同關系有關的所有權利義務均已清償履行完畢,不存在任何爭議。本人不再以公司名義對外行事,不進行違反保密義務、侵害公司形象的行為,否則公司可以追究相應責任。社會保險及醫(yī)療保險:公司將依照社保管理規(guī)定,于離職次月的15日前辦理減員手續(xù)。
員工本人確認簽字:
年 月 日



